文章出处:量子管理培训网 编辑:佚名 阅读量:28701 发表时间:2017-12-28
一、定义与企业范围:
军工行业,是指以十一大军工集团为核心的航空、航天、航海、兵器、核能、电子等领域的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以及军队、警务、空管等装备系统。
二、行业特点:
传统的军工行业,以服务国家安全为主要使命,采取型号与计划任务体制,业务系统相对独立,与社会企业之间的交流较少。上世纪80-90年代,由于任务的不饱满,出现了一段军转民的热潮,军工企业纷纷围绕自身的核心技术开拓民品业务和市场,也出现了建设、新飞、长安等一批民品明星企业。进入21世纪以来,每年我国国防开支均在两位数的增速,各军工企业也纷纷把工作重点调整到主业。2016-2017年开始,随着国企改革的全面深化,向国际军工领域管理模式靠拢,推进军民融合,已经上升为国家战略。随着空、天、海新型号列装的不断加速,将带动军工新材料、海洋防务产业、装备测试维护和商业航天等领域迅速成长。
展望军工产业未来五年的发展,具有四个显著的特点:
1、装备升级需求紧迫,军工市场文明发展。我国的军工产业正在向远程化、信息化、多维度方向发展,海空军战略转变是新产品列装的主要驱动力,陆军规模缩减,正在由机械化向信息化转型,电子战与网络安全,已经成为争取战场控制权的核心力量。航天事业进入快速攀升阶段,重量级成果将在“十三五”出现。未来军工产业的发展将紧紧围绕“网络强国、海洋强国、航天强国”等国家战略展开。
2、军民融合上升为国家战略。自上世纪中叶以来以航空技术和航天技术为代表的新型军事科技已经完全模糊了军民技术的定义范畴,美国85%的军事核心技术同时也是民用关键技术,80%以上的民用关键技术同样可以用于军事目的。“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军民融合政策是我国新时期国防产业发展变革的大趋势。2016年3月,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再次明确“军民融合上升为国家战略”。当前,军民融合已初步形成了涵盖顶层法规、实施办法以及承制目录“三位一体”的制度框架。宏观层面,《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国防科技工业“十三五”规划总体思路》、《关于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融合发展的意见》等顶层设计文件均将军民融合上升至战略高度;微观层面,税收优惠、扩大武器装备许可资格发放范围、统一技术标准等针对民企的利好政策业已相继出台。
3、军工国企改革持续深化,资产证券化程度提高。深化国企改革是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十二五”期间,各军工集团均加速了资产证券化进程,但资产证券化程度有较大差别,目前军工集团全市场综合资产证券率为40%左右,未来继续提高的空间较大。
4、军工研究院所再次迎来改制高潮。伴随国企改革、事业单位改革的深化,军工类研究院所的改制将进入快车道。从近年来的实践来看,军工院所的改革已经形成了一定的成功模式,科研与经营体系并行,军品与民品业务并行,国有资本与社会资本融合,不但做大了企业规模,也充分集纳了社会资源,提升了军工事业的技术水平和产业化水平。相比于前一轮的院所改制,本轮改制将涉及更多的机构,也包括部分核心院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