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讲老师: 王延臣(培训费:1.5-2万元/天)
工作背景:
现担任北京大学总裁班讲师、中国职业能力培训中心顾问、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研究员、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咨询授课讲师、聚成、中华培训网、中企网特约讲师、咨询师。
主讲课程:
《班组长人员管理》、《班组长现场管理》、《班组长安全管理》《现代班组长人员管理》《现代班组长现场管理》

最新《安全生产法》及最新工伤保险培训课程大纲详细内容
课程分类: 安全生产保险
课程目标:
课程对象:企业总经理、副总经理、生产总监、生产厂长、安全/生产经理、车间主任、EHS主管、部门EHS管理人员、班组长、社保工伤主管、人力资源专业人士、工会等专业人士等。
课程时间:
第一部分 、新《安全生产法》重点内容解读
一、 如何理解新安全生产法的制订背景?
二、新旧安全生产法的异同、新安全生产法的亮点有哪些?
三、如何理解新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理念,安全生产方针?
四、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有哪些?
1.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要点;
2. 生产经营单位肇事隐患及应急隐患治理目标;
3.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法律运作;
4. 发包方与承包方的法律责任划分;
5.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执法与惩罚;
6.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法律职责;
7.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违法定性。
五、如何进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
1. 岗位达标的法律要求;
? ? 2. 专业达标的法律要求;
? ? 3. 企业达标的法律要求。
六、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人员的法律职责包括哪些内容?
1.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人员的法律地位;
2.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人员的权力及任务;
3.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人员的违法行为。
七、怎样进行企业安全生产的“三违”管理与控制?
? ?1. 什么是“三违”行为?
? ?2. 如何看待“三违”中的违章指挥?
? ?3. 企业控制三违行为的对策。
第二部分
新《工伤保险条例》及最新《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重点解读
1、依据2014年9月出台的工伤司法解释,双重劳动关系、派遣、指派、转包和挂靠等发生工伤由谁承担保险责任?
2、依据新法规定,下班后回父母家途中受伤可否以 “上下班途中”认定为工伤?
3、依据新法规定,派遣工工伤由那个单位承担保险责任?
4、第三人造成工伤,职工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社保部门可以拒绝支付工伤待遇吗?
5、依据新法规定,来往不同工作场所间受到伤害能否认定为工伤?
6、上下班途中顺道办事或买菜发生意外是否属于工伤?
7、新法下那些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8、新法下那些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
9、如何理解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停工留薪期与医疗期有什么区别?
10、新法下因公伤残职工享受那些工伤待遇?
11、新法下职工因工死亡享受何种工伤待遇?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有什么巨大变化?
12、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应承担那些法律责任?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能享受工伤待遇吗?实践中如何处理?